中途出现新主人 不久后,问题来了。另一人小青直接找到阿晃,称其已于几个月前向阿觉以3万元/年的价格租下了这块地,还花1.5万订了蛙苗,并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合同。 阿晃傻眼了。可此时,阿靖却改口,否认其曾答应帮忙处理问题,并称此事与自己无关。 花钱整理了养蛙场,还投了蛙苗,阿晃怎能说还就还。为了这事,小青和阿晃没少吵过。期间,小青还几次带人到养蛙场,要阿晃交出养蛙场,否则就砸了。双方有过肢体冲突,好在民警及时赶到,事态没有扩大。 小青要求阿晃赔偿其租金及蛙苗订金损失4.5万元。对此,阿晃一直是怀疑的态度,“蛙苗投放时间在7月左右,他10月才来要场地,早就错过了投放季”。针对这一情况,小青有自己的解释,称其订的是“变态期”的蛙苗。 僵持了几个月后,该纠纷通过警民联调机制来到了莲花司法所。 折中方案调解成功 莲花司法所调解员了解到,小青确实支付了3万元租金,有合同为证。但那1.5万元的蛙苗订金没有凭证,无法判定。对于阿晃而言,这部分钱要其承担,难以接受。 摸清了双方想法后,调解员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阿晃向小青支付2万元租金。蛙苗订金无法证明,阿晃适当补偿5000元。 这一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但阿晃提出了新问题,小青是向别人租的地,万一租期内再有人提出新要求怎么办? “把这些钱寄存在公认的第三方账上,租期到了,再支付。”调解员这一建议让双方吃了定心丸,阿晃可安心经营,小青也不怕拿不到钱。 今年2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36计】 折中调解 以“换”取胜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纠纷中,应该本着邻里和谐和有效利用土地的原则进行调解。”莲花司法所所长郭建波说,尽可能争取更多的利益是当事人的追求,尽可能降低各方的损失则是调解的追求。 在养蛙场之争中,如果调解往“还”的方向进行,最终一方要损失前期投入,一方可能会因错过投苗季损失更多。“调解员得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了解双方的想法及可承受的损失范围,同时还要考虑现实情况,提出可行的方案。”郭建波说。将支付款项存在第三方处,也是保障各方利益的一种办法。S6421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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