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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群演“路人甲” 不靠拍戏生存多为个人爱好

2016-04-18 17:43:54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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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戏时间较长,休息时群众演员只能就地吃盒饭。

【心寒】

演死人事先没说明,为讨“吉利红包”一怒之下报警

34岁的康康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从小痴迷演戏,2010年进入“圈子”,从群众演员做起,现在已经出演过不少戏份较重的角色了,和张国立等明星都演过对手戏。

他说,拍戏其实很辛苦,有一回夏天拍古装戏,他穿了四五件衣服,被两个人按着,用棍子打、往身上泼水,还被架着胳膊往前拖,腰受伤了。还有一次打戏时,他被一个大胖子踩伤了脚,疼了半年。拍戏的苦他能忍,但是剧组的人根本不关心他的伤情让他心寒。

因为和剧组闹矛盾,群演报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有一次在海沧拍戏,按圈内行情,群众演员的“身价”是50元,拍摄超过8小时的,每小时至少要给10元加班费,但当时群演拍戏超过了三四个小时没拿到加班费,剧组没人管,警察调解也没用。

有个50多岁的女群演到翔安参加拍摄时,按剧组的要求躺在推车上,被盖上一块白布从医院的太平间推出来。她觉得不对劲,问是不是演死人。因为按“行规”,如果扮演死人,剧组必须给演员包一个红包放在左脚脚底,哪怕一元也好,就是讨个吉利。剧组事前没有说明,双方争执了很久,才给了她12元的红包,她一怒之下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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