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俊鸿)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包括暴力袭警在内的妨害公务罪,引社会关注。
近日,市公安局督查支队一份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生32起暴力袭警案件,32名涉案人员全部被刑拘。此外,这32起暴力袭警案件中,酒后暴力袭警有16起,占了一半,而袭警者都是醉汉。
换句话说,酒后暴力袭警行为,已成为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首害”。
针对基层民警在处置涉酒警情时遭受不法侵害日益突出这一情况,记者了解到,就在上周,市公安局保障办与法制支队、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正在专题调研,接下来,涉酒袭警处置将列入厦门民警培训科目。
案例1
打民警还“竖中指”嚣张醉汉被刑拘
3月29日,42岁的梁某,干了一件愚蠢的事情。当天晚上11点左右,梁某与朋友喝完酒,独自一人途经湖里区宜宾路一带时,因为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市民报警后,湖里派出所民警带协警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刚开始,民警劝说双方静心和谈,可情绪激动的梁某拒不配合,还推拉警务人员。增援警力到达,将梁某用约束带控制,送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通知家属不久,梁某弟弟赶到派出所准备将哥哥带回。没想到,梁某在约束带被解开时,趁机一拳打在民警脸上,还撕扯民警制服。甚至在被送往仙岳医院醒酒过程中,气焰未消的梁某还多次辱骂、“竖中指”侮辱警务人员。第二天,梁某醒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
醉驾撞石墩还袭警涉嫌两罪被刑拘
3月20日晚上9点左右,台湾街华永天地工商银行路段,一个原本在路边好端端的石墩,瞬间被一部疾驰而来的私家车撞得“身首异处”。
湖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和协警到场处置,原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没想到事情越闹越大。由于私家车司机赵某满身酒气,涉嫌酒驾,被民警带去仙岳医院抽血检测血液酒精浓度。
可当警车行驶至SM一期仙岳路口停车等候红绿灯时,嚣张的赵某在车内突然动手掐住民警的脖子,扯掉警服上的肩章,还将一名协警的眼镜打飞。最后,在警车差点失控情况下,民警将赵某控制。
后来经检测,赵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39.18毫克/100毫升,不但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还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赵某涉嫌以上两罪被刑拘。
【新举措】
涉酒袭警处置 将列入民警培训科目
在上周,市公安局保障办与法制支队、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就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提高民警处置能力,妥善处置涉酒警情,避免袭警案件发生等问题,已经展开了专题调研。市公安局督察和法制部门将根据基层调研情况,梳理出涉酒袭警处置流程规范,接下来,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将针对涉酒袭警处置,对全市民警进行专门的课程培训。
【法规】
暴力袭警: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袭警入刑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治安案件:拘留5到10天,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