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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妻子遭家暴 厦门发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04-18 09:23  谭欣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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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微信聊天记录可成申请凭证

只要申请人能证明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法院就可以酌情发出保护令

几段聊天记录也可以成为申请保护令的凭证吗?海沧法院家事法庭庭长郭静告诉记者,这正是《反家暴法》实施后为家暴受害者提供的有力保护之一。

“只要申请人能证明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法院就可以酌情发出保护令。”郭静说,无论老陈的真实心情如何,他表达出的内容足以让方女士感到危险。即使还未出现具体的家暴情形,法院也可以据此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防患于未然。此外,这份保护令不仅禁止老陈实施家庭暴力,还禁止他骚扰、跟踪、接触方女士及相关近亲属。

派出所、居委会

要配合协助执行

通知书上注明了法官的联系方式,一旦方女士求救,派出所和居委会必须及时处置并反馈给法官

保护令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可以根据方女士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法官送达保护令时特别对老陈进行了训诫,告知他如果违反禁令,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其他情形的,法院也将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保护令的主要执行方是海沧法院,但该院还向双方居住地的派出所和居委会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配合监管执行。通知书上注明了法官的联系方式,一旦方女士求救,或他们发现老陈有不轨举动,派出所和居委会必须及时作出处置并反馈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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