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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2000元入会可返6.7万元?女子被踢出微信群才发觉被骗

2016-04-08 07:26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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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 通讯员 厦公宣)花2000元加入微信群,幻想着三次分红后可以获利6.7万元,郭某还在做这美梦时,却突然被人踢出群,她才发现自己被骗。根据这一线索,警方顺藤摸瓜,连续抓获了四名诈骗嫌疑人。

更让民警意外的是,这四人所使用的诈骗手段,居然是一个带有传销色彩的诈骗骗局,经办民警此前都没听说过。今日上午,警方对外发布了这起案件。

暂住在集美侨英辖区的妇女郭某喜欢上网,在今年3月底时,她通过上网搜索,加入一个名为“野狼高端互助群”的微信群,后者号称是投资理财群,只要新会员在入会时一次性交纳2000元,就可以参与分红返现。在该群的公告栏里,对方许诺说,第一次返现是1000元,第二次返现4000元,到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返现,高达6.4万元。

郭某说,她在交纳了2000元后,等了十多天也没有等到返利,不得已她和微信群主联系,没想到对方却语气生硬地对她说:“这东西你也信?”随后郭某就被对方踢掉,且群主再也不接她的电话。

发现被骗后,郭某马上报警,警方介入调查,通过侦查,民警锁定36岁的厦门籍男子董某胜有作案嫌疑,4月1日中午12点,市公安局特勤大队联合集美分局刑侦大队对董某胜展开抓捕,在位于翔安东园村的暂住处内,将董某胜和其同伙张某欣(男,38岁,厦门人)抓获。

同时,民警还掌握到在东园村内,还有另外两个作案手法类似的诈骗窝点,当天中午1点,警方将嫌疑人张某钊(男,40岁,厦门人)和张某景(男,26岁,厦门人)抓获,并缴获一批作案用的电脑、手机和银行卡等物。

据审查,董某胜在今年3月2日,经张某钊介绍,加入了“野狼高端互助群”,在交纳了2000元买号费后,获得一个ID,随后他又陆续加入了另外三个群,并成为其中一个群的群主,通过收取买号入群费,诈骗得利4万元。

而张某钊在今年2月底由人介绍进入该群后,共加入6个群,并成为其中一个群的群主,通过收取买号入群费诈骗所得6.7万元。

警方审理查明,董某胜等4人均被他人以相同手法诈骗2000元,有的交钱给群主后被对方直接踢出群,他们受骗后发现可以如法炮制欺骗他人,于是就以相同方式在微信上招揽生意,以所谓的互助模式进行诈骗,4人共计违法所得10余万元,受害者来自全国各地50多人。

目前4人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揭秘】

   群主一旦解散群,你都不知道找谁去!

嫌疑人董某胜被抓获。

类似“野狼互助投资圈”的微信群在全国其他地区也有出现,虽然名号略有差别,比如“雪狼”、“狼排”、“鹰排”等,投入资金也不尽相同,但操作模式如出一辙,都是用小额投资高回报做诱饵,吸引人员参与,一般在一个月内就会散群消声,连受害人都不知道钱去哪,也不知道该找谁。

【玩法】

小额投资拉人头,当上群主可赚6.7万元

以“野狼高端互助群”微信群为例,该群分7个层级,总人数达到127人。规则规定,每位新人入群后,固定被安排在第七层,交纳2000元。当第七层(64人)满员后,前16人凑齐的3.2万元,平分给第六层(32人)每人1000元,第17人到第32人所凑齐的3.2万元,平分给第四层(8人)每人4000元,最后32人所凑齐的6.4万元,则全部由群主(1人)收走。这时群主主动退群,该微信群产生裂变,由第二层的两位副群主,每人各自分得62人,再各自建群继续排下一层,等待新群的第七层招募入群。

“比如你是第二层的人,虽然第一轮没有分到钱,但下一轮成为了新群主,你就可以分到钱,而且最后一笔是6.4万元。”有网友分析说,这样算下来,当群主在第七层位置时,交2000元,但在逐级上升的过程中,一共可以分三次钱,收益为6.9万元,扣去入群时交的2000元,最后收益是6.7万元。

【漏洞】

想当群主不简单,想要卷钱却容易

记者注意到,第七层的新人要经历6次升级成为群主,他所经历的群必须经过6次的裂变,每次裂变时必须有64人的加入,也就意味着做到群主必须要有384人的加入,而群主要想收到最后一笔6.4万元,还需要发展64人。

但民警分析,这只是最理想的状态,实际情况远比该状态要复杂,因为“野狼互助”是裂变式的,一个群主出局后,就会分裂成两个群,这些分裂出来的群之间就成为竞争关系,所以64名新人想要全部成为群主并出局,涉及的人群将会非常庞大。

此外警方还称,不仅达成出局的目标很难,而且资金安全也没有保障,因为新人所交的2000元钱,都是直接通过微信转给群主,然后由群主进行分配,资金处于无监管状态,群主也是网上的虚拟人物,一旦其卷款消失,投资者根本无力维权,这就成了彻彻底底的诈骗。虽然个人投入的资金不多,但集合起来也不是小数目。不法分子也正是利用投入低这一特点,迷惑投资者。

此外民警还说,因为这个微信群聊是由群主来决定群成员的去留,群主的权力非常大,有的群主会在即将功成身退时,将副群主踢走,替换成自己的小号,这样一来,等于群主用大号赚完一次6.7万元后,再用小号赚6.7万元,而且这种模式可以无限循环。

“而且群主可以随时解散该群,这样连钱都可以不用分,就全部被他卷走。”民警说。

【危害】

和非法传销高度相似,载体转移到微信上

此外,“野狼互助”的模式和传销的运作手法高度相仿。民警说,“野狼高端互助群”微信群在一定程度上具备金字塔型的组织模式,通过底层的投入支付上层的回报,和非法传销的相关特征吻合。但是否属于传销,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认定。

民警说,“野狼互助”和传统传销模式不同在于,一是投入的资金比较少,二是整个运作过程全部都搬到了微信上,没有线下实际发展的人头,所以看起来达到出局目标比较容易。(文/图记者朱俊博通讯员厦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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