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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婆被狗咬维权半年 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16-04-07 09: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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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彬彬)去旅行社咨询业务,不慎被员工的宠物狗咬伤,事情过去半年多了,一直没得到满意的答复。近日,市民高女士致电导报热线寻求帮助。

咨询业务遭狗咬

高女士住在前埔,今年59岁。去年6月29日下午,她在前埔不夜城一家旅行社里咨询业务时,一个员工家的宠物狗忽然把她弄伤了。虽然只是碰到了自己腿,但是之后她发现自己的腿部有一处小伤口,回到家后赶紧对伤口进行了清洗。

高女士说,那只狗是一个女员工家的。事情发生时,女员工十几岁的女儿牵着那条狗,结果把自己弄伤了。第二天,她去找那个女员工,结果该员工称,她家的这只小狗打过三次疫苗,即使被咬了也不要紧。

打过疫苗就算被咬也没事?高女士将信将疑,事后仍然很担心。一个星期后,她觉得不稳妥,就到第一医院咨询。医生告诉她,被狗咬伤一定要打针,而且首次注射狂犬疫苗的最佳时间是被咬伤后的48小时内。

维权半年无结果

听完医生的诊断,高女士感到非常郁闷——自己已经明显超过48小时打疫苗的期限了。为此她回到旅行社讨说法,结果宠物狗的主人却矢口否认,说高女士不一定是在那里被咬的。高女士要求调取监控,结果对方说监控的录像视频超过三天就刷新了。

自己明明是在对方公司被狗咬伤的,高女士对此很是不服,半年多以来,她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维权。根据旅游部门的回复,该公司对女员工进行了通报批评,缘由是该员工的家人带狗进入其工作场所,并且未加以制止,违法有关工作纪律,并引起有关纠纷。

导报记者向厦门市旅游局热线了解到,确有通报批评一事,不过此事并非旅游业务纠纷,涉及的是民事纠纷,已有工作人员建议高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相关认定。

高女士则坚称通报批评该员工还不够,要求开除该员工,而该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则反馈说,按照企业管理规则,他们无法满足高女士的要求,而且他们已尝试要去拜访慰问高女士协调处理此事,但高女士坚持要2万元赔偿款并开除员工,因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高女士则称,对方公司不给她书面道歉,并且不承认她被狗咬,所以她拒绝接受慰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毛汉青律师建议认为:本案确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高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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