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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三年还频频接到物业电话 旧业主气得报警

2016-04-04 18:0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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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林依文)钟先生的房子已经卖了三年了,旧房子的物业还一直给他打电话。他与物业交涉过多次,甚至还报过警,但一直没有解决。上周,钟先生又接到物业的电话了,他向本报求助,希望能帮助他解决这个问题。

【遭遇】

两三个月就接到一次,多次交涉没解决

2013年3月,钟先生卖了万科金域蓝湾的一套房子,但每隔两三个月,物业就会给他打一次电话。“有通知活动的,有做问卷的,还有说租客搬东西的,不分时间地点,在外地时也接到过。”钟先生说,为此他多次到物业管理处交涉,但情况没改善。

一次晚上11点多,已入睡的钟先生又被物业的电话吵醒,气得他次日一早到物业管理处讨说法,还当场报了警。“他们的负责人在警察面前道歉,说再有一次这种情况就辞退员工。”

“按照物业的说法,他们的管家系统要有新业主的信息,旧业主的信息才能删除。但问题在于,当时我和新业主去物业交接时,新业主和管理处说他需要考虑一下,过后再报个联系电话,并叮嘱我不要透露他本人的电话给物业,也许是怕被打扰。”钟先生说,“未经授权,我也不能随便透露新业主的信息啊,采集新业主信息是物业的职责。”

上周日,钟先生又到万科金域蓝湾的物业管理处,查看资料是否更改了,没想到不仅自己的电话还留着,上面还有他的身份证号码。

【物业】

只监控到三次通话记录,已对后台信息做了修改

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经理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只监控到了三次和钟先生的通话记录。钟先生则说,三年来,物业给他打的电话虽然他没认真数过,但肯定超过十通。

张先生表示,物业已经对后台信息进行修改,也对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和培训,对钟先生受到的困扰表示歉意。

【律师】

旧业主可提供新业主信息

不存在侵犯隐私的问题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邱兴亮律师认为,钟先生反复交涉甚至报警后,物业违反不干扰承诺仍屡屡致电钟先生,超出了合理的范畴,给钟先生造成了困扰。严重的话,则侵犯了钟先生的休息、生活安宁权,物业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建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

钟先生与物业应当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业主卖房时,新旧业主须共同至物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则钟先生与新业主应去办理,否则物业可能难以知晓房屋业主变更情况。

新业主买房后,有必要、有义务把联系方式提供给物业。一般而言,钟先生也有义务提供新业主联系电话给物业,不存在侵犯新业主隐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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