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赵婧)2015年度出口退(免)税申报将于今年4月18日截止。厦门国税直属分局近日提醒,凡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口货物,逾期未申报的,将无法适用增值税退税政策。因此,符合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及时申报。 市国税直属分局纳税服务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往年经验,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日前,出口企业可能会遇到相关出口业务电子信息仍不齐全或无法收汇的情况。如果遇到这两种情况,请企业不要着急,只要按要求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日之前将相关证明资料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备案即可延期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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