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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要开节育证明?居委会回应未强制要求

2016-04-01 15:56:20江雨丰 匡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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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委会给陈女士的清单。

要将孩子的户口迁入集美区,居委会却要求其开节育证明(上环)。对此,家住集美区金域华府的陈女士疑惑不解,昨日,她反映了此事。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江雨丰 匡惟 图/陈女士提供)

讲述 迁户口卡壳了,因为一项“节育措施证明”

陈女士与丈夫结婚6年,他们有两个孩子,一个上幼儿园,一个不满两岁。她自己落户岛内满5年,她丈夫和两个孩子的户口都在漳州老家。一年多前,他们在集美买了房子并且入住。现在,陈女士希望将丈夫孩子的户口迁入集美区,因为当初买的这套90平方米的房子,确定可以落三个户口。

陈女士去宁海社区居委会办理。工作人员给陈女士提供了一张“集美区出具《户口迁移的计划生育审核意见》受理清单”,陈女士对其中一项“已生育的户口迁移人员的节育措施证明”产生疑问。社区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要采取上环、结扎或皮埋这三种节育措施其中之一才算是证明。陈女士对此很是不解,现行政策不强制要求采取节育措施,出具这样的证明岂不是和政策违背?

陈女士说,她曾经问过邻居,有邻居曾经将户口迁至岛内,但未要求开具节育措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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