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试点 下月起试点扩围

2016-03-31 10:30:59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刘观 张藏)4月1日起,厦门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范围。导报记者近日从厦门国税部门获悉,本次扩大试点范围为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集美区国家税务局和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负责管征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生产性出口企业。

自贸区首批试点 无纸化退税15.56亿元

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是指出口企业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时不再提供纸质申报凭证和资料,税务机关根据海关等部门传输的电子数据和纳税人提供的税控数字证书签名电子数据,审核、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实现出口退税办理无纸化操作。

本次试点扩围,是建立在自贸区试点的基础之上。

2015年4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安排,厦门自贸区纳入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第一阶段试点地区。去年6月,试点工作正式实施。

经过9个月的试运行,截至今年2月底,共有196户企业(其中生产企业44户、外贸企业152户)签约试点,累计申报退(免)税额15.56亿元,占全市同期申报额4.28%。

下月起试点扩围 退税申报+审核无纸化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厦门国税决定在自贸区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

此次扩大的试点范围为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集美区国家税务局和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负责管征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生产性出口企业,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劳务且无海关电子信息企业除外。

这就意味着,下个月开始,这些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时,只需提供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电子数据,而在此前,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纸质凭证和纸质申报表。

不但如此,试点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使用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审核出口退(免)税。对系统没有提示疑点的,不再对纸质凭证进行人工审核;对存在涉嫌骗税疑点的,应要求企业提供留存备查的纸质单证,或按规定提供备案单证。

提醒

企业想试点 要这么做

需要提醒企业注意的是,本次试点扩围,不包括涉及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劳务且无海关电子信息的企业,即企业涉及如国际运输、航空食品销售、航线维护、航次维修等没有海关电子信息的业务,暂不纳入扩大试点范围。

其他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出口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随时选择是否参与试点,自愿参与试点的出口企业须在厦门市国税局网站先行下载“声明书”,打印一份、填写并盖章送至主管国税机关。

同时,出口企业要想尝鲜无纸化申报,需要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功能配置”目录下“启用数字签名”后,即可生成符合无纸化试点要求的电子数据。

如果企业需领取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税务数字证书电子签名设备,可先行在厦门市国税局网站下载“网上纳税申报协议书”,打印两份、填写并盖章送至所属国税机关办理。

万事俱备后,企业就可以通过出口退(免)税远程申报系统进行无纸化正式申报。具体是登录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网上直报”板块有“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的链接,点击进入即可。系统登录用户名为企业海关代码,初始密码为退税银行账号后8位数。

新政速递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实行按季申报。厦门国税已于2014年底开始,对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改为按季申报。从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缴纳消费税也将按季申报。

●新税务行政许可规定开始施行。4月1日起旅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明确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实施程序和监督检查措施等。

●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国税总局规定,4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地税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近日,厦门地税发布《关于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向社会公告再取消一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目前只保留4项行政许可项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有变动。按照最新公告要求,对于单位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均按半年缴纳。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新发生纳税义务的土地、从价计征房产,须在2016年7月1日-7月31日申报2016年度上半年相应期间的税款。

●医保缴费费率下调1%。厦门从3月起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降1%,有效期为一年。本月起,已经按照原费率缴费的可以申请办理抵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