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四月起执行“国五标准” 多类车辆上牌将受限

2016-03-28 07:58:51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今日,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16年4月1日起,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将被分阶段限制注册登记。哪些车将因此受限?环保前置审核如何办理?去哪里办?将为您详细解读。

哪些车辆将受限?

不符合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以及部分重型柴油车

1、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以及用于公交、环卫和邮政行业的重型柴油车无法在本市上牌,也不允许进口或销售,其中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大多数九座以下的车辆属于这两类。

2、不符合“国五标准”的外地机动车无法办理转入登记、换成闽D号牌。

3、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在厦门已经上牌的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还是可以使用,但本地号牌的非绿标车会被限行,即岛内全时段限行,岛外主城区、主要道路的主要时段也限行,而且非绿标车也不能在本市辖区内办理转移登记。

新挂牌的本地车怎么办?

必须实行环保前置审核

4月1日起,在本市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必须实行环保前置审核,若符合现阶段执行的排放标准(“国五标准”、柴油车部分车型只要求“国四标准”),环保部门将开具机动车环保审核单,符合标准的可到车管所注册登记后,再向环保部门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环保审核不通过的,车管所不予受理注册登记申请。

环保前置审核怎么办?

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市车管所业务大厅、各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部分汽车销售服务4S店都有环保审核窗口

1、汽车销售企业售前审核:3月28日起,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将通过“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环保网”(网址:http://jdc.xmepb.gov.cn ),面向厦门机动车销售企业,受理环保达标车型预审业务。汽车销售企业在网上申报通过审核后,各4S店可集中到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打印审核单,市民也可以直接到就近的环保审核办理地点打印审核单,其中14处已接受市环保局委托的4S店可根据要求自行打印环保车型审核单。

2、车辆未在汽车销售企业办理售前审核:4月1日起,市民可以直接登录市环保局机动车环保网,在“新增注册网上预审”栏目中进行网上申报,网上预审通过的,可直接到就近的站点领取环保车型审核单或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车凭货物进口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到相应窗口进行现场办理。

3、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市车管所业务大厅、各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部分汽车销售服务4S店都有环保审核窗口。(具体地点和办理事项看下表)

外地转入的机动车怎么办?

需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检验合格

4月1日起,由外地转入的机动车,即便经审核符合“国五标准”,也要由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具机动车环保审核单,否则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转入申请。同样的,厦门的车辆如果想转移登记到实施了“国五标准”的外地市,一样得按当地规定通过相关环保审核。

哪些外地车不能通行?

未取得环保标志且长期在本市营运的外地机动车等

未取得环保标志的外地机动车,如果在本市有固定营运线路,或长期在本市营运,或申请在本市年检,或一年内在本市被监督抽测三次以上,或是本市常住人员使用的,应当在本市申领环保标志,否则无法通行。

《通告》也明确,外地车的车型,如果在环保标志核发系统里查不到,市环保部门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该车将无法在本市通行。

【链接】

如何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国五标准”?

首先,4月1日起,本市的汽车销售企业就不能销售不符合现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了,企业应该向消费者告知本通告内容及所销售机动车的排放标准信息。

其次,想买车的人还可以登录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办的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在“新车达标查询”栏目中输入车辆型号或发动机型号查询。

买来的新车

不符合标准咋办?

1、“国五标准”实施之前,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或已经办理转出登记但尚未办理转入手续的(以签注的转出时间为准),仍按原规定办,还是可以上牌或者转入,但必须在相应车型的国五标准实施后一个月内办理;

2、若消费者买了车,经审核并不符合现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且已缴纳购置税的,对于符合退税规定的,可向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退税;若汽车销售企业在“国五标准”实施之后仍出售不符合现阶段排放标准的车,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向销售企业追偿。

环保审核窗口的具体地点和办理事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