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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业主的协议物业不认账 业主电梯卡被停

2016-03-26 10:41:19彭怡郡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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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中,写明了物业费到今年7月都无需缴交。但最近物业却说,要补交今年以来的物业费,否则就停电梯卡,想回家只能让保安帮忙。

前日,家住湖滨北路国际广场小区的市民小安(化名)反映,前几天物业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停了电梯卡,居民都无法乘电梯。

· 业主 ·

没欠物业费 电梯卡被停

小安前年搬进了国际广场小区,因为晚交房,他和开发商签订了延迟交房违约金额赔偿确认书。确认书中明确表示,从2014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14日,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房屋公共维修金都由开发商代为支付,也就是说业主无需缴交。 

不过不久前,业主们接到了物业的欠款通知。小安认为自己没有拖欠物业费,所以没有多想。但几天前,物业突然把电梯卡停了。“小区楼层很高,如果不能用电梯,爬楼梯回家不现实。即使物业要催缴物业费,也不应该以停电梯卡的方式,这样的方式让人难以接受。” 小安说道。

业主罗女士同样在今年7月之前无需交物业费,她表示,3月22日下午4点多,她和丈夫下楼买东西,因为外面下雨,罗女士准备上楼回家,途中她接到了物业催缴物业费的电话。“只不过一会儿时间,我们的电梯卡就被停了。当时我和丈夫很着急,因为家里有90多岁的老人。万一老人摔倒,我们上不去该怎么办。”

近日,记者在国际广场小区的电梯内看到了物业贴出的通知,上面写着,下周一前未缴交的业主无法正常使用电梯出入,需要找保安帮忙,落款时间是3月23日。

采访中,不少业主都对物业停电梯卡的方式表示不能理解。“即使物业要催缴物业费,也应该协商。如果以后再碰到什么问题,物业是不是也用同一种方式呢?”小安说道。

· 物业 ·

不认可开发商协议

前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国际广场服务中心的物业主任贾先生。贾先生表示,他上岗还不到一个星期,被告知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已经脱钩,不负责开发商的债务问题。因为现在公司运作艰难需要费用,包括原来设施设备维护费用以及相关物业支出。开发商和业主签的无需缴交物业费时限有到今年7月的,但他们只认可到2016年之前。

贾先生也表示,如果有业主不愿意交物业费,他们还会再进一步协商。业主无法乘电梯,可以找24小时值班保安。

· 律师 ·

业主可起诉开发商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律师表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确实没有约束力。但业主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物业公司停电梯卡的做法也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物业因此造成了业主经济损失的,物业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郑志宁表示,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同时也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业主应先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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