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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业主的协议物业不认账 业主电梯卡被停

2016-03-26 10:41:19彭怡郡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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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 ·

不认可开发商协议

前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国际广场服务中心的物业主任贾先生。贾先生表示,他上岗还不到一个星期,被告知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已经脱钩,不负责开发商的债务问题。因为现在公司运作艰难需要费用,包括原来设施设备维护费用以及相关物业支出。开发商和业主签的无需缴交物业费时限有到今年7月的,但他们只认可到2016年之前。

贾先生也表示,如果有业主不愿意交物业费,他们还会再进一步协商。业主无法乘电梯,可以找24小时值班保安。

· 律师 ·

业主可起诉开发商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律师表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确实没有约束力。但业主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物业公司停电梯卡的做法也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物业因此造成了业主经济损失的,物业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郑志宁表示,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同时也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业主应先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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