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与母亲争吵孩子离家6天后回家 母子解开心结

2016-03-26 08:04  林桂桢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这孩子坚称不知道爸妈电话,报的家庭住址也不是真实的。”市救助站的肖科长说,工作人员通过旁敲侧击,了解到小骏在江西老家就读的中学名称,又据此辗转当地多个派出所,查询到其家人电话,当天晚上就通知了其父母次日来领人。

“感谢民警、救助站等好心人的帮助,我的孩子才能平安回家。”谷女士夫妇把孩子接回家,也没忘了感谢热心人士的帮助。

现场

见面双双流泪

母子解开心结

“妈妈终于找到你了。这几天我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见到孩子的第一秒,谷女士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臂,生怕他再跑掉了,两行泪水夺眶而出。

小骏低着头,好久才冒出一句话:“我没拿你的钱。”谷女士连忙双手抱住儿子,哽咽着说:“不提这件事了。”这时,谷女士的小儿子走到小骏跟前,叫了声哥哥。小骏一直低着的脸终于绽放出了笑容,用手抚摸弟弟的脸蛋。

“你看,你离开的这些天,弟弟每天都问哥哥去哪儿了。你姐姐明天期中考,我们都不敢让她知道你不见了,怕影响她考试发挥。”听妈妈诉说连日寻子的心急与无助之情,小骏偷偷地抹了眼泪,说:“我会好好改进,不发脾气。”

谷女士把儿子搂进怀里,抚摸着他的头,说:“妈妈性子急,以前经常责怪你,以后妈妈做得不对的时候,你要跟我讲。”小骏点了点头。母子俩的心结终于解开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