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 文/图)一名男子翻窗进入厦门中院办公室,大闹法院,啃咬法警。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这名疯狂男子因犯妨害公务罪,近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介绍,受害的法警被咬后右肩部受伤。此案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厦门市首例针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妨害公务案。这一判决,给那些暴力抗法的人敲响了警钟。 男子翻窗大闹法院 监控录像显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时12分01秒,被告人洪某不顾工作人员劝阻,翻窗进入厦门中院接访办公室,执意滞留办公室,还大喊:“领导不来,我就不走!” 大约一分钟后,中院法警小陈等人赶到,上前劝导洪某离开,并告知他接访还没有开始,让他到接访大厅等候,但洪某拒不配合。 9时13分05秒,洪某开始动手,先是推搡法警小陈,后又抱住一把办公椅对抗执法,企图留在办公室内。 后来,法警小陈等人多次劝解无效,只好抢下办公椅,将洪某强行按住并带离办公室。洪某见法警要拖他出去,立即说:“你放开我,我自己出去。”但等法警一放开他,他又不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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