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本月起厦门医保费率降1% 为企业减负8亿元

2016-03-25 07:40:14白若雪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陈宗贤)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地税部门了解到,厦门市从本月起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本次医疗保险费率下调将为企业减负8亿元。

据悉,本次调整后,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降1%,即本市城镇职工(含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从8%下降到7%;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从4%下降到3%;职工个人的缴费费率不变,仍为2%。

本次减负有效期1年,即从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鉴于文件下发时,用人单位2016年3月的医疗保险费已申报过半,地税部门将从2016年4月起调整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应缴账目,2016年3月用人单位多缴的医疗保险费将在4月份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时直接进行抵扣。

本次医疗保险减负是继2016年年初养老保险费率下调后,再次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减负,地税部门预估,年初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社保负担10亿元,本次医疗保险费率下调将再减负8亿元。

2016年,厦门市地税系统将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的税收征管系统,为做好新旧系统的衔接,多缴的医疗保险费抵扣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5月。2016年6月1日起,抵扣申报将关闭,请各用人单位尽快完成抵扣申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