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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一商家无证经营食品 将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

2016-03-24 10:18:59刘启国 王菁 本网记者 文洁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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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4日厦门讯(通讯员 刘启国 王菁 本网记者 文洁) 近日,厦门湖里区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到中埔水果批发市场内一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销售水果的同时还售卖预包装食品,但却未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属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进一步开展检查,发现现场销售的一款名为“WALYS”的预包装食品包装袋上没有任何中文字样,从图片上判断应为榴莲饼,但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厂名厂址等均无中文信息。另一款名为“新华园榴莲饼”的产品也存在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

该公司负责人无法提供以上食品的供货商资料、进货票据和台账,殿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当场对其无证经营的标签不规范榴莲饼予以扣押,共计421包,货值近6000元。殿前市场监管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该公司将面临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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