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鼓浪屿市民服务中心将揭牌 将统一受理建设项目申报等

2016-03-24 09:09:28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受理机制如何完善?

梁怡新透露,对应三部法规的受理机制正在不断完善,除了委托市规划委信息中心建设管委会审批事项统一管理平台以外,还将在鼓浪屿永春路89号(鼓浪屿街道办)设立鼓浪屿市民服务中心。

该中心归并整合鼓浪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和窗口人员,由鼓浪屿管委会、鼓浪屿街道办、驻岛各有关部门派员进驻,除了原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外,还将统一受理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统一回复前置审批结果,将前置审批结果推送给相关主管部门。目前,各服务窗口人员已经就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和审批流程的模块植入等调试工作,近期就将揭牌运行。

工作流程也进行全面梳理——以依法、便民为原则,全面梳理、设计工作流程,规范办事指南、审批条款、法律文书设计,减少外部流转环节及群众办事次数,尽量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制定前置审批事项、审批权限、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相关信息,制作居民群众一目了然的申报流程图,在办理窗口及管委会官网上公布。

【小贴士】

1、三部法规原文及相关审批办事流程指南,可登录鼓浪屿政务网(www.gly.cn)首页上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查看。

2、三部法规具体内容的详细解读,可查看本报1月29日A08版《三部新法规助推鼓浪屿整治提升》一文或登录厦门网查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