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昨日发布校服“飞行检查”结果:厦门校服生产厂商生产的校服并未检测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仅有一家被检出罗纹口(袖口)的标识不合格。 未测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年初,深圳校服被检出致癌染料。上个月,获知消息的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在事先没有告知的前提下,发起“飞行检查”——突然到所有校服供应厂商的门市店,随机抽取冬季运动服各两套,送到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检测。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昨天公布了检查结果,显示:深圳校服罗纹口出现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在厦门并没有出现。 据介绍,此次抽检的8家企业,均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承担厦门公办中小学校服生产的厂家,抽检的项目多于广东省,特别是对深圳校服罗纹口出现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项目进行重点抽检,结果显示均为“无”。 不过,其中一家供应商——厦门育新工贸有限公司被检出标识不相符现象,这家公司生产的中学运动服的标识为:罗纹部位聚酯纤维标识为100%,但是,该厂一批次中学运动服产品中,纤维含量为97.3%,另外2.7%为氨纶,因此被判定为“不符合”。 厦门的夏季运动服已经在开学初送检,均合格。 不合格校服已纠正完毕 对于罗纹口的标识不合格,育新负责人辩称,根据《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在产品中起装饰作用的部件以及包括袖口、罗纹(口)等在内的小部件,其纤维成分可以不标;单个部件面积或同种织物的多个部件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时,不需标注该部件的纤维含量。他们认为,被抽检产品罗纹部分不需标注纤维成分。 不过,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还是要求厂家整改,同时做出说明,并对每个批次的产品,再次送到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实验室,以明确判断是个别批次不符合,还是多个批次不符合。 育新负责人表示,目前已责成生产、品管等部门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对存在类似问题的标识做了更正,目前已纠正完毕。 此次检测2月初送检,3月份才出检测报告,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实验室表示,这是因为检测项目较多,且涉及8个厂家,因此结果出炉稍有推后。 去年厦门学生装(即“校服”)的新一轮招投标中,厦门育新工贸有限公司中标负责生产湖里区中小学运动服。 【链接】 加强校服抽查 确保校服质量 怎么知道孩子穿的校服是安全校服?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表示,关口还在学校:按照标书,每个批次校服供应时,供应商必须出示检测报告给学校,学校要主动向企业索要。 受理中心表示,今后还将和质检部门联合,开展学生装的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加强学生装的质量管理和监督管理,让中小学生穿上放心的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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