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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吃奶粉拉肚子 父亲冒充军人向商家索赔被批捕

2016-03-21 20:12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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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事】

打12315举报“奶粉有毒”,之后还上网发假消息

眼看协商不成,周某某又寻思着通过其他方式给厂商施压。去年11月1日,周某某和厂商代表再次见面,厂商代表口头道歉,周某某提出2.4万元的赔偿。厂商代表觉得金额过高,提出要看望宝宝,周某某回答:“已经去北京了,住在军委大院里。”

由于对处理的结果不满意,11月2日,周某某拨打了12315投诉,举报“奶粉有毒”。之后,工商部门组织双方调解,周某某当时已经回老家了,他担心自己露馅,就说:“宝宝抢救无效已经走了,不用你们再协商解决了。”同一天,他还在网络上发消息,称战友的孩子在食用奶粉后全身器官衰竭致死。

可是,就在母婴用品店的老板和厂商代表前往工商部门准备接受调解时,店里来了几个陌生人,指责他们卖毒奶粉,还对一名女店员动手。这事让母婴用品店和厂商下定决心报警,他们认为周某某有敲诈之嫌。但周某某一再辩称,那些人不是他叫去的。为了圆谎,去年11月7日,周某某放弃了原先的要求,转而提出444.44元的赔偿。

【露馅】

孩子身体没问题,他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最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周某某冒充军人一事败露。其实,周某某只有中专文化程度,此前曾在北京做工程项目,当时听人说办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委政治部出入证”很“好用”,他以为出入证不算是正式的军警证件,不会出事。

据周某某的母亲说,周某某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小儿子出生后五六天就出院回老家了,孩子的身体并没有什么问题。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周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我国刑法第372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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