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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权威解读保障房政策

2016-03-21 20:04:01王绍亮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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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购房入户

落户15年后才能有资格申请

■案例

赵某父亲在厦购买了商品房,赵某通过该套商品房取得了本市户籍,且至今未满15年。赵某结婚后,想跟爱人申请保障性租赁房,无法申请。

■政策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建议

如果其他条件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建议赵某取得本市户籍满15年后,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6、工作地点

申请人要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地工作和生活

■案例

刘某夫妻均具有本市户籍,但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生活,无法申请。

■政策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建议

刘某夫妻回到本地工作和生活后,再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7、夫妻离婚

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案例

李某和爱人离婚后,8岁儿子跟李某一起过。李某想和儿子共同申请保障性租赁房,但申请时被认定为材料不全。

■建议

如其他条件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李某必须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明确李某拥有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以及离婚时财产分割情况,才可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否则将无法认定其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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