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文化教育 > 正文

磕绊的文明:因海底电缆不准"登陆" 电报差点上不了鼓浪屿

2016-03-16 18:15:35邬秀君 黄晓波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鹭岛近代化:电报让厦门与世界相连

现在,信息的重要性已经尽人皆知。同样的,在150年前,如果没有近代通讯手段,是无法进入近代化行列的。

1844年,人类第一封电报发出。仅仅27年后,厦门就出现了电报,电报房就设在鼓浪屿——1871年初,丹麦国际电报公司在鼓浪屿田尾路开办大北电报公司。同年3月,敷设沪港水线,将线端登陆鼓浪屿引入其公司洋楼内,开始收发电报营业。大北电报公司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收发电报场所之一。尽管电报进入中国并非一帆风顺,但作为当时最先进的通讯技术,它让厦门成为中国少有的几个能与世界相连的城市。

事实上,当时的人们对于电报的认知可以说是有限的。可以想象,对未知事物感兴趣的中国商民为了一睹电报真容,蜂拥来到鼓浪屿观看电报公司发送电报的场景。对于电报在中国的前途,当时在厦的外籍人士非常看好,他们表示,中国人将很快“明白并乐于运用这迅速而又低廉的通讯媒介”,甚至认为,厦门的贸易也会因为与上海、香港以及欧洲、美洲的电讯联系而大大受益。

事实正是如此。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电话在厦门推广之前,电报是最主要的通讯手段,很多侨商都通过电报得知他们在东南亚生意的信息,正如英国传教士麦嘉湖在《华南纪胜》里所写:大北电报楼,它在厦门社区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这里,几分钟内就会做出重要的商业决定,并通过电波传播到遥远的大陆。对于生活在这里的外国人,生活也因有了电报而改变。在麦嘉湖看来,对于外国人来说,电报成为一种安慰,尽管他们在空间上远离亲人,但在紧急情况下,走进大北电报楼就可以迅速和家人取得联系,几个小时之后便可准确了解亲人们的情况。

正如我们现在使用互联网一般,当时的电报正是扮演着同样的角色:遥远国度的重要新闻,通过电报传递到地球的另一端。

在鼓浪屿的这座小楼里,电报机让厦门与世界相连。

磕绊的文明:不准“登陆”的海底电缆

在大北电报公司将电报房开设在鼓浪屿的前一年,也就是1870年的4月,英国驻中国公使威妥玛给大清总理衙门大臣奕訢写了一封信,大致内容是要求清政府允许英资在华电报公司(其中很多股东也是丹麦大北电报公司的主要股东)在中国敷设电报电缆,对于此事双方经过多次交涉,清政府最终答应了威妥玛的请求,奕訢复函表示,同意“在水底安放(电缆),粗线端不得上岸”,但清政府同时表示不会替他们解决因为敷设线路而产生的问题。

事实上,清政府中的一些人对有线电报已经有一定的认识,电缆需架设电线杆才能联通不同的地点,没有电线,电报就无法使用。而搭设电线杆可能会出现征地、拆迁等一系列问题,有人甚至认为会伤到家族风水。清政府不希望因为外商搭设电线杆而引起土地纠纷等一系列问题,更不愿意替外国人“擦屁股”。所以,才有了奕訢答应英商可以敷设电缆,但必须走水路的这个背景。

于是,在1871年3月,便有了大北电报公司“打擦边球”绕过规定的故事:将电缆直接从海里悬空拎起,一条直线拉到他们建于鼓浪屿岛上较高位置的电报房。为此,清政府还专门找其交涉,而对方的解释是:你不让电缆登陆,但我的电缆是直接从海上拎起,没有挨着你的地甚至连墙壁都没挨。须知当时的电报房正是丹麦领事馆,所有权属于丹麦。最终清政府也没招,只得让其经营。直到1883年,大北公司才与清政府签订合同,获准登陆营业并借用厦门电报局电报水、陆联络线20年,后又续订租期至1930年底。

回头来看,当时清政府对于电报是一种缓慢接受的态度,大多是因为害怕这种先进事物的进入带来社会问题,让他们无法解决和承受。然而这种趋势的不可逆转,也让清政府逐渐发现电报的重要性。洋务派重臣沈葆桢、李鸿章等无不认可电报。1880年,李鸿章甚至在天津开办了电报总局来和外国电报公司竞争。然而,当时他的初衷是“以通军报为第一要务”。

【揭秘】

电报刚到中国 被称作“急邮”

鼓浪屿人林鍼的游记向中国介绍电报

1844年5月24日,美国发明家莫尔斯完成了世界上第一次电报通讯。就在美国大力建设电报之时,鼓浪屿人林鍼于1847年2月应邀赴美教授中文。1849年回国后,他撰写游记《西海纪游草》,介绍美国电报技术,包括电报的原理、机器构造、传递方法,成为最早把电报介绍到中国的人。在《西海纪游草》中,他这样介绍电报的运作:每隔百步竖两个木杆,杆上横架电线,文字编为暗号,以码代字,用电报机传递,收发电报时,“首尾各有人以任其职,如首一动,尾即知之,不论政务,顷刻可通万里”。当时并没有“电报”一词,林鍼便将之称为“巧驿”、“急邮”。

大北电报的设备 转让中国邮电部

1961年,大北电报公司将设备转让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2月9日,由上海邮电管理局与大北电报公司在上海签订转让契约,1962年3月,厦门邮电局派员接收大北电报公司在厦门的财产,该公司在厦门的历史宣告结束。

【简介】

大北电报公司

大北电报公司,位于鼓浪屿田尾路,除了作为大北公司直接向公众收发电报营业外,也曾代行丹麦领事馆职能。现存建筑为单层砖木结构的外廊式建筑,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建筑矩形平面,长向两侧为连续的圆拱外廊,墙面为白色抹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