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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首建维权“律师团” 将履行五项工作职责

2016-03-07 08:41:09蔡东庆 张玲玲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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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团”合影。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熊飞(左一)为公职律师颁发聘书。

督察民警向一线民警了解工作情况。

2月26日上午,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维权法律顾问聘任会现场,8位律师手捧聘书笑容满面,这是我市警方首次聘任维权法律顾问。

维权“律师团”履行五项工作职责

厦门日报讯(文/蔡东庆 张玲玲 图/郑燕足 朱利军)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重要举措,市公安局首次提出聘任维权法律顾问,并得到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2月26日上午,在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会议室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聘任仪式,3位社会律师和5位来自公安系统的公职律师组成了无偿维权“律师团”,接受了市公安局的聘书。“律师团”从即日起履行维权顾问职责,包括为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职提供法律咨询和工作建议;按照公安机关保障委或保障办的要求,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公安机关保障委或保障办委托,代理参加诉讼等的五项工作内容。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康儒才说,“我们觉得市公安局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这种引入第三方维权机制非常好,会提升公安执法的公信力,有利于消除对公安机关不信任的不利影响,执法将更顺畅、更和谐。接到市公安局的邀请后,我们通过律师协会向所有律师发出邀请,并层层选拔推荐了王桂英、吕远铮和陈利群3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担当维权法律顾问。”

五位公职律师自愿无偿兼职当顾问

除了3位社会律师,5位公职律师也积极加入“律师团”,他们来自市公安局各部门,都是公安民警。而他们从警年限,最高已有23年,最少也有15年,在执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这本红色证书沉甸甸的,我很光荣,但是责任很重大,作为警察,又是公职律师,我责无旁贷。”刑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王前明说。

会上,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熊飞谈及此次聘任维权律师的目的时说,市公安局聘请维权法律顾问,特别是让专业律师参与民警维权工作,引入第三方的维权机制,是公安机关深化维权工作的有益探索,是公安机关自身维权向借助社会力量维权的拓展,既有利于提高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也提高了对侵权不法行为的威慑力,树立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以营造良好的执法社会环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案释法】

酒后报假警又袭警

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林某峰成为“刑九”实施以来我市首个因暴力袭警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

2015年12月28日,依法对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林某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也成为《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九”)实施以来,我市第一个因暴力袭警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凌晨接假警还被报警人殴打

2015年11月9日凌晨1时许,集美公安分局后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后溪一栋出租房内发现在逃人员。当天值班的民警颜德钦不敢怠慢,马上出警赶到现场。民警在后溪镇岩内村一篮球场找到了报警人林某峰,他浑身酒气、醉态百出。他说坐公交车时看到警方《追缉》栏目播出一个在逃人员,就住在旁边一栋出租房里,说着他手指向这栋出租房的三楼。虽然报警人说的是“醉话”,但颜德钦为求证还是决定上去看看。

来到三楼,颜德钦敲开了门,只有一名男子独居,经过询问及核实男子身份,排除了男子是在逃人员的嫌疑。颜德钦下楼刚要质问林某峰为什么报假警,没想到林某峰看见民警下来,开始撒泼骂人,脱衣服在地上打滚耍赖,甚至要自残。颜德钦见状立即上前劝阻,并试图帮其穿衣服,没想到林某峰突然抓住其胳膊用力推搡拉扯,造成颜德钦右小臂受伤。随后,林某峰家人赶到现场,诬陷民警打人,并以带林某峰去医院就医为由,逃离了现场。

回到派出所,颜德钦将情况上报给集美公安分局,集美刑侦大队对此展开调查。经鉴定,颜德钦的伤势为轻微伤。结合民警当晚执法记录仪里拍摄的内容,集美刑侦大队判定犯罪嫌疑人林某峰暴力袭警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决定对其展开抓捕。

“90后”男子醉酒暴力袭警被判刑

次日上午,民警在集美区后溪镇一家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90后”犯罪嫌疑人林某峰抓获。他交代昨晚因为家庭纠纷,借着酒劲报假警,想让警察把亲属当逃犯抓走。后看到警察没有抓人,他心生不快,辱骂殴打民警,致使民警受伤。集美刑侦大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峰采取刑事拘留。2015年11月16日,集美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林某峰,并将此案移送到集美区法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28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林某峰暴力袭警违法犯罪事实成立,依法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而林某峰也成为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首个因暴力袭警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

【声音】

●“我从事律师行业有30年时间,对一线民警执法被侵权感触很深,有时候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侵权,但因为第一时间没有公开、透明处理,很容易给社会造成误解,引入第三方律师,不仅体现公平、公正,而且能够减少行政成本,这个方法很好。”

——吕远铮(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 “我在这5名公职律师中,身份最特殊。当时市公安局找到我时,我很犹豫,因为我们纪委就是要挑民警‘毛病’的。我当初以为两者是矛盾的,后来仔细想,发现不仅无矛盾,而且相互促进。我一手抓纪律,一手抓维权,既确保公安队伍清正廉洁,又能引导民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执法权,确保队伍公正严明,何乐而不为呢?”

——洪清彪(思明公安分局纪委监察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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