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杨长平)骗子“赊账”买手机,专挑小手机店下手,先后骗走7部手机。近日,骗走手机的温某在思明区法院受到审判。 被告人温某今年28岁,初中文化,他原本在厦门一家酒吧打工。去年6月的一天,温某走进一家手机通讯店,挑了一部价值2500多元的苹果5s手机。 在和老板聊天过程中,温某自称是酒吧DJ,常帮酒吧小妹买手机,接着提出赊账购买,先支付350元,余款下次再付。温某为了获取老板信任,还用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卡作抵押,手机店老板见温某能说会道,就同意了。 经查,去年上半年,温某采取同样的诈骗手法,一共作案7起,骗走了7部手机。每一次,他得手后就把手机出售变现。据悉,被骗的手机店都是小店,大都位于岛内城中村。 此外,温某还常到理发店、咖啡店、水果店等消费,与店员、老板混熟后,借机开口“借钱”,随后销声匿迹。 思明区法院认为,温某骗取私人钱财,涉案金额共计12041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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