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从本月起,厦门启用新版《厦门市城镇基准地价》和《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新规中,土地用途调整为八类用地;住宅用地价格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其中集美区调价幅度达到75%;工业用地价格更是10年来首次调高。 业内人士称,此轮基准地价调整,主要是基于目前厦门的地价及房价基础,提高基准定价后,对土地成交价格及房价的影响不会太大。 土地用途减为8类 全市分为50个片区 自厦门1988年建立基准地价以来,这是第8次调整,上一次调整为2014年1月1日。 这次的基准地价片区划分,结合厦门自贸区建设,将厦门市基准地价片区调整为50个区片,其中岛内21个片区、海沧7个片区、集美八个片区、同安7个片区、翔安7个片区。 厦门均和评估董事长王琦参与了本次基准地价修编。他介绍,这次片区调整中的亮点就是自贸区范围,把一些不属于自贸区范围内的片区,也划到自贸区范围内,相当于把自贸区范围放大了1倍多。 在这次土地用途调整中,由原来9类变成了8类用地,将“大型演艺娱乐用地”并入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中。调整后,厦门的土地用途分类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办公用地、旅馆用地、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软件及研发用地、工业用地等8类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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