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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07元 食品和居住占大头

2016-03-03 18:14:02王颖达 许剑寒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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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颖达 通讯员 许剑寒)昨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2015年厦门居民收支、消费趋势分析。分析显示,去年,我市居民收入增速虽然趋缓,但总体上仍呈平稳增长态势。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愈发成为厦门居民消费的新亮点。

收入 工资仍是主要来源

分析显示,去年全体居民全年可支配收入水平均居全省首位。去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07元,比上年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58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城乡居民全年工资性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71.2%和67.7%。

同时,房屋租赁收入成为居民工资收入之外的重要补充,分析显示,2015年厦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房屋出租收入增幅分别达7.5%和27.6%。居民家庭住房“由购转租”和“以租养贷”现象日趋普遍,城镇居民房屋租赁收入不断增加。

支出 食品和居住占大头

分析显示,去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929元,比上年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262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

其中,食品和居住依然是居民消费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2015年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8990元,比上年增长3.7%;居住支出7097元,比上年增长5.7%,分别占生活消费支出总额的32.9%和26%。

分析显示,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833元,比上年增长7.4%。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8%,是仅次于食品、居住和交通的第四大消费类别;农村居民的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为871元,虽然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仅为5.7%,但是增速较快,比上年增长8.8%,仅次于交通通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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