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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销毁两个德国“无证”气瓶 特种设备须提供许可证

2016-03-03 09:29:38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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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姜克 吴岚)近日,两个来自德国的气瓶在厦门检验检疫局邮件快件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该批货物于2015年11月3日以快件方式入境,在通过X光机现场查验时被检验检疫人员截留暂扣。经核实,两个气瓶用于充装有机烃类混合气,属特种设备,由于收件人无法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监督销毁。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进境快件的品种也五花八门。2015年厦门局邮快办就查处了无证特种设备3批次,其中包括5个气瓶、1个压力管道元件。由于特种设备的使用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根据有关规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无证压力容器不能保证安全性,禁止进入我国市场。

厦门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在进口压力容器前应先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购买时应选择有相应制造资质的生产厂家,否则可能面临不得进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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