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厦一电缆公司为逃税设置“两套账”等 补罚80余万

2016-03-03 08:36:53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堵塞漏洞

规范纳税行为

在掌握了上述重要证据后,稽查人员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正面交谈,告知其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及其严重性,要求其配合提供完整的证据材料。最终,案件顺利办结。

据悉,此次检查,厦门市地税稽查部门就存在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查补该公司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合计82.93万元,不仅查补了企业过去年度隐瞒收入多列成本而未缴的税款,堵塞了税收漏洞,同时也及时纠正了企业对税收政策、会计制度的理解偏差,规范了企业的纳税行为。

地税提醒

广大纳税人要规范自身纳税行为,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现实中,企业、商户在销售产品、商品中,对大宗生意或规范的企业、单位主要是取得银行转账形式收入,但对零星生意、个人或不规范的小企业,往往是采用现金形式收入。由于纳税人的主观故意或是疏忽,现金形式收入部分往往不入正规账、不申报纳税,上述现象在不少行业中普遍存在,存在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最终导致偷税漏税。

按照财务准则和税法规定,不管是银行转账形式收入还是现金形式收入或其他形式收入,都必须记入正规账册,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否则,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实,不仅是补缴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如果在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罚款)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