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看到这43部车辆违规使用,请举报!”2月29日下午5:43分,关注“天下集美”微信号的用户都收到了这样一条信息推送。 点击进去,原来是厦门市集美区对各镇街(含镇街属国有企业)、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等18家单位因公务租用的43部社会租赁车辆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使用单位、车辆牌号、租用类型以及租用期限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干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不仅是“天下集美”微信,集美廉政网、集美电视台、集美报社也相继发布了公示消息。 集美区在2015年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租用行为的通知》后,近日,将进一步加强公务租用车辆使用管理,将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公务租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除组织明察暗访外,还将对群众举报事项认真核查。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公车私用或其他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一旦查实,立即严肃处理。此外,将根据整治情况,研究完善相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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