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犯拐卖儿童罪 情侣双双获刑 同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李、菲菲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女儿,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小李提起犯意、联系买主,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菲菲参与共谋、事后分赃,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法官分析说,小李和菲菲均是主动投案自首,庭审自愿认罪。另外,小李还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立功,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小李、菲菲具有犯罪情节较轻的量刑情节,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小李、菲菲予以减轻处罚。 近日,同安区法院最终一审判决被告人小李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菲菲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案发后,收养孩子的孙小姐带着小贝主动投案。据悉,小贝被孙小姐交由其姐姐抚养,孙小姐的姐姐因再婚后未育,收养小贝后将其视如己出,对其疼爱有加。 现象调查 拐卖亲生儿频频发生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父母卖亲生儿的案件并不少见。 比如,前年8月份,一名在厦打工的男子为了88000元竟将亲生儿子卖了。这个卖儿子的狠心父亲41岁,是一名外来工,他和同居女友阿蓝生下一个男婴。阿蓝之前一直以为阿坤是单身,但后来她发现男友竟还有妻儿,就和男友大吵了一架。争吵后,阿蓝离开同安返回老家。当时,她把男婴留给男友阿坤。随后,阿坤竟将男婴卖给同安区西柯镇的一户人家。后来,因女友阿蓝报警导致案发。最终,阿坤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此前,导报还曾报道过湖里区一妈妈生了两女一子,却接连“有偿送养”他人,她说自己深爱儿子,却拿着卖儿子的钱去买手机、买冰箱、买新衣。庭审之时,卖儿的母亲姚某三度忏悔,当庭落泪,心痛的父亲哭了,旁听庭审的听众也哭了。最终,法官考虑到孩子已被成功解救,父亲表示谅解,且姚某悔罪态度较好,对姚某从轻处罚,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 还有,数年前,同安区一个狠心父亲张某也以36000元的价格卖掉亲生儿子。后来,因妻子报案,张某被警方抓获。 法官说法 “收钱送儿”也是犯罪 “‘收钱送养’孩子,只要达到一定的金额,就触犯拐卖儿童罪,即使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法官说,有个别父母会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然后向对方收“营养费”、“答谢费”,但实际上,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同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孩子需要办理收养手续,而且,其中不能有钱财交易。 据介绍,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可见,拐卖儿童并不是拐骗、贩卖的统一,而是触犯其一即构成拐卖行为。应该说,把人当做商品那样进行买卖就称为贩卖,而不单指买入后再卖出。所以,不管出于何种理由,出卖亲生子女都触犯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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