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高锦娜)因为拿不到工资,他无奈以低价接管了无证经营的加工厂;因为工厂废水外排造成严重污染,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导报记者从集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加工厂员工苏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近日被批准逮捕。经查,该厂排放的废水多项污染物严重超标,其中,总锌竟超标450多倍。 犯罪嫌疑人苏某原本是集美区一家五金件镀锌加工厂的员工,后来,因为该厂老板无力给出工资,便低价将该加工厂转让给了苏某。 2015年4月起,苏某在没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开始了电镀加工。加工期间,电镀的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被苏某倒在厂房南侧,顺着墙角的洞排放到户外。据苏某供述,扣除蒸发掉的废水,其工厂每天外排废水约0.6吨。 2015年10月14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执法人员到该厂检查时发现问题,随即查扣相关设备,并提取现场废水进行检验。根据《电 镀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21900-2008)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制,该厂的总铬、总锌分别是排放标准的78.4倍、456.7倍。 2016年1月25日,苏某主动向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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