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林露虹)日前,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首次就规范出境游保证金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出境游保证金一律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局了解到,市旅游局已将通知下发至各旅行社并完成自查清理工作。 记者从厦门多家出境游组团社了解到,大部分组团社对前往日韩、北美、欧洲等地的游客收取数额不等的保证金,具体缴交金额并无统一标准,基本都在上万元,并且只收现金。 根据《通知》,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旅行社,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要求旅游者将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存在以上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由银行来当‘中间人’,有助于保障保证金的安全。”市旅游局行管处负责人说,《通知》的下发对出境游游客有“定心丸”的作用。 市旅游局提醒,市民缴交出境游保证金时,须留意由旅行社、旅游者、银行参与的出境游保证金三方托管协议,如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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