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殷磊)日前,市政府印发通知,公布了厦门第二批公园名录名单,包括植物园、园博苑在内的23家公园入榜。
2012年3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成为厦门规范公园规划、建设、管理、保护与服务的首部地方法规。被人们称作公园的场所很多,平地公园、山地公园、森林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类公园,甚至有的街心花园、小区绿地也被冠以公园的名号。那么这林林总总的“公园”,哪些要纳入《条例》的管理范围?《条例》明确规定,厦门公园要实行名录管理,也就是说,要通过公布公园名录的办法,划定《条例》管理范围,把公园绿地纳入法规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在全国还是首创。
2013年1月,厦门公布了首批公园名录名单,包括白鹭洲公园、环筼筜湖带状公园、南湖公园、海湾公园、中山公园在内的33座公园榜上有名。此后,以此名录为依据,厦门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公园的依法管理,特别是对公园内餐饮、娱乐等商业经营设施展开全面调查清理,确保公园内的经营项目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公园建设规范,避免过度商业化,受到了市民的好评。
针对第二批被列入名录的公园,市政园林部门将依法加强管理和行业指导。该部门负责人表示,下半年他们计划针对列入名录的公园组织一次大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要通过媒体曝光,追究管理单位责任。市市政园林局还正在酝酿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公园的依法管理。
厦门市公园名录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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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启动编制 第三批公园名录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全市公园共计110多座,那么,为什么目前只有半数被列入名录呢?
市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剩下的公园,有的是还没有最终完成建设,有的是管理机构或经费、人员还没有达到相关要求或存在其他问题,因此暂不列入。园林绿化部门将推动这些公园加快建设、规范的步伐。今年厦门将启动第三批公园名录的编制工作。(记者 殷磊)
植物园园博苑 再次获“正名”
市园林植物园和园博苑被列入公园名录引人瞩目。这是否是这两家单位将免费开放的一个信号?
市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能这样理解,公园收费与公园的公益性并不矛盾,市园林植物园、园博苑早在2009年就被评为“国家重点公园”,此次列入名录是为它们公园的身份又一次正名。
不过,市市政园林局正在积极探索、推动植物园、园博苑向本地市民免费开放,以凸显它们的公益性。 (记者殷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