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两节期间厦门市纪委明察暗访三百余次 检查场所上千个

2016-02-18 08:23:40薄洁 王火炎 薄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检查组在商场检查购物卡消费情况。

检查公车入库情况。

在娱乐场所检查是否存在公款消费情况。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薄洁 图/记者 王火炎薄洁)前天晚上7时许,夜色已浓。在斗西路的亚珠大酒楼停车场,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的几名检查人员正认真地逐一核对停放的车牌信息。检查人员发现了一辆疑似公车,立即拍照取证,了解、记录车辆的停放时间、地点等信息。随后,检查人员进入酒楼,在酒楼人员的协助下,检查消费记录,发现了一些疑似公款消费的线索……

元旦和春节是重要节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330多次,参加检查人员1200多人次,检查场所1100多个,发现问题线索15条(正在逐条进行核查),对4人的违规行为严肃作出处理……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

严明纪律要求 释放违纪必究信号

每逢重要节点,市委反腐办都会下发通知,重申相关的纪律要求,今年元旦和春节也不例外。今年元旦前,市委反腐办又释放出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市委反腐办再次重点强调“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购送年货节礼”等“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针对基层各种奖励、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市政府办还转发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严肃纪律加强津补贴管理的通知》,对严格工会经费开支、严格绩效考评奖励、严格执行奖励规定及强化监督检查等,提出明确要求。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层层传导压力。除了在市纪委全会上开展各区区委书记述廉述责,就履行主体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接受评议,市纪委又出台《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将“四风”问题纳入责任追究的范围,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的情形、程序,为夯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保证。

上述有关信息还通过“鹭岛清风”网站、厦门日报“监督在线”、厦门电视台“监督视线”等全方位进行宣传、传导,释放了违纪必究的强有力信号。

形成监督无时不在的高压态势

今年春节,市纪委充分调动各区纪委、派驻机构力量,组成18个检查组,分56个批次,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有针对性地对主要景点、农家乐、内部食堂、餐饮健身娱乐场所、火车站、机场、单位停车场等区域开展检查,通过人防加技防的方式,对节日期间公车上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与此同时,市纪委还组织开展办公用房、公款购卡等专项检查及“三公”经费查账。市民评代表也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在整个春节期间,分组、分批次持续开展检查……节日期间形成了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高压态势。

市纪委还以问题为导向,对上级转交办、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迅速核实或督办,对违纪违规问题从严处理。例如,针对省纪委今年元旦前检查发现的集美区后溪镇办公用茶管理不善造成浪费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立案;严肃查处元旦假期检查发现的4起驾驶员公车私用问题,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强化通报曝光 拓宽监督渠道

市人民会堂违规发放津补贴、翔安区交通局局长洪志强公车私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陈国强接受私营企业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为震慑违纪违规,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8期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各区、市直各单位也将本区、本系统查处的问题和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市纪委充分发挥本报“监督在线”、厦门电视台“监督视线”、鹭岛清风网站等媒体平台的宣传监督作用,宣传“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监督检查情况及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等。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市纪委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在春节假期专门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反“四风”App举报平台,同时,通过12388举报电话、市纪委信访室举报信箱受理群众的相关举报。春节期间仅收到一件涉及“四风”问题的群众举报,目前正在调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