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误买两条河豚吓坏重庆大妈 有商贩售卖河豚被举报

2016-02-05 17:50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走访】

摊位公开售卖河豚,最便宜一斤9元

3日中午,记者在八市找到了售卖河豚的商贩。其中一家在担水巷,商贩指着一筐还没有处理过的河豚说:“一斤9块,如果你要,可以帮你处理干净。”

在开禾路115号门前的一个鱼摊上,记者看到一个小筐中放着几条黑色河豚,已经处理过,还留着部分皮。卖鱼的摊贩告诉记者,这种河豚叫“黑龙龟”,平时见到的都是“青龟”。“这个平时也有,年底就比较少了,大部分都卖到日本去了。”男子说,“黑龙龟”一斤35元,而“青龟”一斤25元。

离这家鱼摊不远处,在开禾路99号一家食杂店门口,有一名摊贩面前摆着四大盆河豚,个头大小不一,有的皮已经剥好摆放整齐。这名摊贩告诉记者,处理好的河豚一斤25元,没处理的一斤15元。

【监管单位】

接到举报立即处理

商贩承诺不再售卖

鹭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元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日下午,他们接到潘女士的反映后,马上赶往现场,并根据潘女士提供的地址,找到了卖河豚的商贩,没收了所有河豚,并进行销毁。

工作人员说,潘女士举报的这家摊贩长期售卖河豚,摊主是一名六十多岁的男子。“我们已经很严肃地告诉他,不能再卖河豚,他也表态不会再卖。以后我们将继续跟进,八市市场管理组也会加强巡逻,一发现有人贩卖河豚就马上没收。”而记者走访发现的几家摊贩,他们也将进行调查处理。

【提醒】

河豚毒素难破坏

无特效治疗方法

据了解,国家明令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河豚鱼内脏器官中含有一种能致人丧命的神经性毒素,经炒煮、盐腌和日晒等均不能被破坏。一旦食用含河豚毒素的河豚鱼造成中毒,轻则呼吸困难、昏迷,重则全身瘫痪甚至死亡,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方法。而每年在国内外,都有因食用河豚鱼致死的事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