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劲超 制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邵佳佳)在老张眼里,好友阿祥踏实肯干。当他得知阿祥办厂缺钱时,老张拿出了5万元。然而,工厂倒了,当时救急的5万元算借款还是算投资?
投资还是借款 好友反目大吵
“这里是我家,现在我不欢迎你,你给我出去。你要钱就去法院起诉!”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子,欠钱不还还有理了?今天你如果不把钱还给我,我是不会回去的。”
去年11月的一天,新圩某社区里,阿祥和老张吵了起来。社区调委会主任老陈闻讯赶来劝架。老陈了解到,这是一起关于钱的纠纷。阿祥和老张是老邻居,两人志趣相投,来往密切。
数月前,阿祥寻思着开家塑料厂,但资金是个难题。他向老张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困难。老张拿出5万元交到阿祥手中,帮助阿祥解了燃眉之急。阿祥的塑料厂顺利开张。不过,几个月后,塑料厂倒闭了。
“塑料厂倒了,我那5万元怎么办?”老张要求阿祥还5万元。
可是,在阿祥看来,那5万元并不是借款,而是老张投资塑料厂的资金。投资都有风险,老张作为投资人之一,也应当承担一定风险。他提出,还钱可以,但只能还一部分。那么,这5万元究竟是借款还是投资资金?这事儿既没有证人也没有协议,双方都拿不出证据来。
调解讲究方法 成功化解矛盾
新圩司法所调解员、社区调委会调解员将双方请到了居委会,将两人分开。阿祥告诉调解员,自己也想马上还钱,“可是所有积蓄都投到塑料厂里了,现在确实没有能力还钱。”阿祥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在与老张交流中,调解员发现,在老张眼里,阿祥为人实诚,有想法且踏实肯干。调解员就说,“所以他建厂的时候,你看好他,想投资就借了他5万元。但当时关系好,没有书面协议。”老张沉默,调解员接着说,“后来塑料厂倒闭,你担心5万元拿不回来,就说是借款?”老张没有辩解。
调解员告诉老张,如果到法院起诉,得有证据,但他手上没有,胜诉很难。“打官司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不如好好协商?”老张思考了一会,同意了调解员的提议。
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阿祥将3万元交到了老张手上。(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调解员手记】
金钱往来 白纸黑字最靠谱
在处理借贷案件纠纷时,我们经常发现,人们常因对方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而没有订立书面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双方的感情便会恶化。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虽然,合同可以口头形式订立,具备法律效力,可一旦双方之间发生矛盾,其中一方就极易因为取证难而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该规定表明,当事人如果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则必须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与其最后因为“君子协议”劳心伤神,倒不如在开始时就以白纸黑字订立协议。(新圩司法所邵佳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