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林伟武)猴年春节将至,随着“年味”越来越浓,鹭岛消费市场也已进入高峰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日前结合近几年的消费投诉热点,特针对春节期间容易出现的消费陷阱发布系列消费提示,提醒市民和游客注意防范不良商家的各类“消费陷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示 1】 网上订餐也要明白消费 秦先生去年春节前在糯米网团购了厦门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价2688元的餐饮套餐。去年正月初六,他到该店用餐,共花费2974元。 他买单时发现,商家少上了鲍鱼煲、糙米饭、乳鸽等4道菜。市场监管人员介入调解后,商家称,秦先生团购的套餐菜品是以现场确认而非网上确认的菜单为准。经调解,商家同意给予最大的优惠折扣,并向消费者道歉。 提醒:随着近几年“互联网+”不断发展,网络订餐因其方便快捷而深受消费者喜爱。但往年春节过后,市12315常会接到有关网上订餐或网购年夜饭的投诉。就此,市12315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订餐应选择信誉较好的订餐平台和有经营资质的供餐商,选择商家时要主动查验商家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明材料。同时,也要认真签好订餐合同,并对菜品数量及质量、价格认真审查,尤其要对鱼虾等价格较高的海产品是否鲜活进行书面确认。最好要明确用餐时间、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尽量与商家签订详细的就餐合同,以防止偷梁换柱和乱加费用。经营者有优惠或其他承诺的,也要以书面形式注明。 【提示 2】 购买水果谨防“缺斤少两” 王先生来厦旅游期间向曾厝垵一流动水果摊位购买约30公斤芒果,12元/公斤,价格共计437元,由经营者帮助快递回家。待王先生旅游结束回到家,发现收到的芒果只有不到15公斤,王先生多次联系商家,商家都拒接电话,王先生只好向市12315投诉。 提醒:2015年,市12315中心共登记曾厝垵芒果消费纠纷投诉22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摊贩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和邮寄不及时或未寄送等方面。据了解,在22件芒果投诉中,有8件被投诉对象为流动摊贩,或者无法联系到经营者。希望消费者尽量避免在流动摊点购买水果,以防投诉无门。在固定摊位购买芒果也要记下摊点位置、摊主联系方式,填写快递单据时要注意寄货方信息的完整性。 【提示 3】 春节预付卡防遭“封杀” 樊女士前年花3500元办了一张厦门某健身休闲有限公司的游泳会员卡,次数100次。到去年春节前,卡内还剩余5次,截止时间为去年2月28日。樊女士得知该公司去年春节期间放假10天,便在去年春节前几天找商家协商,要求使用期限顺延10天,但遭到拒绝。在市场监管人员调解下,商家才最终同意顺延该卡的使用期限。 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使用预付消费卡时,如果卡上没有注明何种情况下不能使用,那么商家以节假日为由拒绝消费者使用预付卡的行为属于违规。办理预付消费卡时,商家应当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价格标准、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其中包括节假日能否照常使用,只有这样,双方的权益才能得到较好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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