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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妻子复制老公公司电脑"保密资料"致老公丢饭碗

2016-01-24 09:0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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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把公司电脑交给老婆用,还复制了公司资料,结果老公为此被开除丢了饭碗。近日,被开除的张先生因为不服,将厦门一科技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多万元。

张先生说,他原本是让妻子代收邮件,没想到妻子会拷贝资料,为此他还和妻子吵了一架,争吵后妻子也删除了资料。但公司却说,被删资料当中有公司的保密资料,张先生已经违反了保密协议。

被删资料中,到底有没有商业机密?员工妻子接触资料,能否成为开除员工的正当理由?针对这些争议焦点,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

起因 老婆用了公司电脑

被开除的白领张先生今年42岁,在被告的科技公司已经工作五年多时间了,他是一位高薪技术人员,月平均收入已经超过了15000元。

但是,前年年底,公司发现公司配备给张先生的办公电脑使用异常,监控系统显示,张先生的办公电脑出现了“不正常的USB复制举动”,即电脑上的硬盘文档被人复制。于是,公司立即就此展开调查。

调查中,公司的调查人员陈先生等先后与张先生及其妻子进行谈话。

谈话中,张先生解释说,事发当天他因孩子生病请假回老家,为了能收到公司邮件,就让妻子把厦门家中公司配备给其的办公电脑中的邮件进行处理、删除。但是,后来妻子因觉得电脑很卡,就将电脑中“我的文档”里的资料拷贝到U盘当中,“我的文档”中有公司的一些资料。

张先生还说,事后他知道这件事后,还为此与妻子发生争吵。争吵之后,妻子就把U盘里的资料都删除掉了。

张先生的妻子在配合调查时也说,她确实是因为发现电脑很卡、文件太多,就把电脑里的文件存到U盘里去,并清空了一些不要的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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