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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位盲女致信报社:请将盲道还给我们吧

2016-01-18 08:43  温晓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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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道被车辆占道,盲人走在盲道上真是险象环生


▲自行车停在盲道上


▲机动车停在了盲道上


▲盲道上竖起了广告牌

读者朋友们好,我的名字叫晓明,是一个盲人女孩。其实,我并非全盲,如果紧贴着眼球,还是能看见一点点模糊的影像。因为没有眼病,医生说,我永远没有办法通过手术改善视力。

上天虽然没有给我一双明亮的眼睛,却给了我更加敏锐的听觉和一副好嗓子。我很喜欢唱歌,获过多次大奖。去年,我在莲坂外图开了间盲人按摩店,每周一都要从那儿出发,前往老师家上音乐课,风雨无阻。外图周边的路,我是最熟悉不过的了。

那天,下午2点多,我照例从外图出发,到莲坂北公交站乘车。因为走的是最熟悉的一段路,我出门就没带盲杖,心想着走在盲道上,应该是比较安全的。

快到莲坂北公交站时,我突然听到后面一阵尖锐的喇叭声,猛地回头,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离我居然只有几米远了!司机鸣着尖锐的喇叭,离我越来越近,但车并没有减速,飞快地从我身旁绕过,扬长而去。惊魂的一刻!我吓呆了!心扑通扑通跳到了嗓子眼,可是好奇怪,我明明走的是人行道,车怎么会开上来?开上来后,发现我这个行走在盲道上的人也并没有减速,只是朝我鸣喇叭,万一是位听障人士,岂不是万分危险?

我也知道,如今车多停车位少,人行道都被划分成了停车区域,车停进来或启动,对于人行道上的行人,都存在安全隐患,更不要说我们这些看不见的盲人。可最近一段时间,盲道上停车的现象更常见了,除了轿车,还有电动自行车,有的还上了锁,直接把盲道划成了私人停车位。一到上下班高峰期,小吃摊摆上了盲道,有时还有商家做活动,搭起了舞台,人群簇拥、喧哗,盲道也变成了“忙道”。

除了被占用,莲坂北一带的盲道还有多处断裂,时常走着走着,道就没了,此时我真想问一句:路在何方?反正真不在脚下!盲道上竖起了路牌、广告牌,几条盲道更是直指报刊亭、岗亭等障碍物,原来最熟悉的一段路,如今却变得险象环生。莲坂北一带是厦门的市中心,盲道情况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更不敢想象!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看不见,足部是我们的触角,盲道上凸出的样式是我们静态的眼睛,盲道是我们唯一依靠的出行导航,盲道被占、破损、断裂,盲人们的安全谁来保障?如果你们能听见,请帮帮我们,把盲道还给我们吧!(温晓明)

调查

很多车辆停在盲道上

接到温晓明反映的情况后,导报记者于近日实地探访了莲坂北路段,发现盲道上的问题还真不少。仅湖光路和莲坂北公交站一带,就发现许多轿车、自行车、电动车直接停在盲道上,新景数码港前的岗亭也修建在盲道上,几辆巡逻用的电动车还闪着信号灯停在了盲道上。

除了岗亭,盲道还能直接通向报刊亭、路牌,一路上障碍物比比皆是,让人不禁担心盲人的出行安全。除此之外,这一带的盲道多处断裂,上不接下,路面不平,或许是这几日刚下过雨的缘故,路面湿滑,盲道上还积起了小水坑。

随后,导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厦门市公路局路政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莲坂北一带已经不归他们负责,移交给市政园林局管了。导报记者随后又致电市政园林局,工作人员小谢表示,人行道停车问题应该是交警部门负责,至于破损等情况,他们还要到现场实地查看了解。

链接

机动车占压盲道按违章停车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占压盲道,按违章停车处罚。

我国《无障碍设计规范》相关条款明确规定:盲道不仅引导视觉障碍者行走,还能保护他们的行进安全,因此盲道在人行道的定位很重要,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也不得占用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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