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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违停车辆频频引发“血案” 法官提醒司机重视

2016-01-17 08:24:47陈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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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违停司机担责15%

近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支付22万元赔偿,货车司机董师傅及其老板连带赔偿58万多元,而被告物流公司支付12万多元。

针对本案的侵权责任分配,法官认为,董司机驾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左转弯,该行为是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应负本事故主要责任,即70%的责任。

受害人阿建无证驾车且在路口未注意观察路况,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即15%的责任。

而牵引车司机陈某在路口违反规定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即15%的责任。

案例2

摩托撞违停车 车手不幸身亡

近日,违停司机周师傅也因违停致人死亡被告上法庭,遭索赔80多万元。

周司机开的是一辆重型牵引车。案发前一天,他就将自己的牵引车违章停放在了新阳北路新垵村路段的路边。

几个小时之后,2014年1月23日零时许,受害者小陈喝酒之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阳北路新垵村路段时,不幸发生车祸,摩托车撞上了周司机停放在该路段的牵引车尾部。

事故发生后,小陈受伤随即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经海沧交警大队认定,在这起事故中,小陈醉酒驾车未确保安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因,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同时,周司机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发后,小陈的父亲老陈就将车主周司机及其挂靠的公司,还有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如果没有违停,根本就不会发生这起悲剧!”老陈起诉称,在这起事故中,违停的周司机难辞其咎。因此,老陈起诉要求几个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自己儿子的死亡损失共计84万多元。

法官说法

违停车主担责30%

近日,海沧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违停的被告周司机承担30%责任,支付21万多元赔偿金给死者小陈的父亲,而作为被挂靠人的汽车服务公司要对周司机的责任承担一半连带赔偿,即对其中的10万多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2万元赔偿金。

法官分析说,根据交警认定,周司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小陈负事故主要责任。所以,法院认定周司机作为赔偿义务人同时也是车主应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因此,判决由周司机赔偿死者家属30%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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