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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5年厦门10大交管事件 “史上最严交规”发布

2016-01-12 10:41:39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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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

2015年8月1日至9月底,全国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厦门警方迅速部署,开展了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客车统一整治行动、套牌假牌车辆统一整治行动、危化品运输车辆源头排查、校车安全大检查和“酒驾”、“毒驾”专项整治等活动。

点评:分主题、分阶段组织开展多次专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净化了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7、厦门新交规发布

2015年8月28日,《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发布。其中,全面细化了处罚种类,进一步规范驾驶人的行车行为;明确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的合法性,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方便市民办事;实现了交通事故快处法定化,进一步提升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迅速恢复交通的作用。

点评:该规定被喻为“厦门最严交规”,厦门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变化备受关注。而其中也新增了许多便民利民举措,将着力破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

8、车驾管服务优化

2015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进一步优化车驾管业务服务,办事流程全面精简,办事速度大幅提升。如2015年6月1日起,驾驶证考试收费标准进一步细化;2015年6月22日起,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补证等10项驾驶证管理业务可一次性办结、立等可取等。

此外,车驾管业务实现全面网络办理。2015年7月1日,福建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提供机动车牌证、驾驶人考试发证等23项便捷办理服务。

点评:车驾管便民服务优化,严格落实了简政放权政策,并提升了车驾管社会服务能力,推动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登上新台阶。

9、四种交通违法入刑

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规定“校车或客车严重超员”、“校车或客车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害公共安全”、“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这四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以上四类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点评:将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超速入刑,是法律积极预防功能的集中体现。将交通违法上升到犯罪,能够起到严厉打击、警示和威慑预防犯罪的积极作用,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0、首推严管繁忙路段时段

2015年12月15日,厦门首次划定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东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为交通繁忙路段,每日早高峰(7:30-9:00)和晚高峰(17:00-19:00)为交通繁忙时段。同时,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演武大桥、翔安隧道、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增设“严禁停车”的警示标识。从今年1月1日起,在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东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违停,不论驾驶人是否在车上,都要罚200元,繁忙时段罚500元,桥隧、快速路违停罚1000元。一年内有前述行为3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两倍的罚款。

点评:根据道路交通繁忙程度指数 “道路饱和度”,此次入选的繁忙路段高峰期道路饱和度都达到了0.8以上,属于道路拥堵的级别,划定严管繁忙路段时段有助于培养市民文明行车习惯,维护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据悉,此后厦门警方将定期对繁忙路段、时段的管理效果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交通繁忙路段、时段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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