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去年个人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的市民,要去申报啦!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地税了解到,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税款,都要在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理年度自行申报。 这12万元可是包括了你几乎所有的税前收入,工资、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股息、房租等一共11项。这些收入总和达到或者超过12万元的市民,可以通过厦门地税任一区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不需补缴税款的市民,还可以开通厦门地税网站申报功能,通过网站填报申报表。下个月,地税部门还会向全市纳税人寄发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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