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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未对行人闯红灯开百元罚单 专家吁勿让新规陷尴尬

2016-01-05 07:40:12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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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时10分

嘉禾路仙岳路口公交站

发现车流少便横跨护栏

昨天14点10分左右,记者来到嘉禾路仙岳路口公交站一带。此时,一男子先站在马路旁张望一下,发现此时车流少,便快速跑向道路中间的护栏,把手上两大袋物品箱“翻过”护栏,然后两腿一跨,也翻过了护栏,随后再快步横穿过马路。

“这样走省时又少走路,要走斑马线还要来回走四五百米,翻护栏只要小心点就没事了。”这名男子解释。记者蹲点5分钟左右发现,共有7人在该地方横跨护栏。

勿让新规再陷尴尬境地

交通专家吴亚章表示,《修正案》施行前,对行人在斑马线上闯红灯的行为,规定是罚款10元,但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没有处罚过闯红灯的人。

“条例摆在那里,没有处罚就没有威慑力,导致不少市民没有斑马线上不闯红灯的意识。”吴亚章说。他认为,如果要让该规定深入人心,在本次《修正案》正式施行后,相关部门就应该组织警力,在一些重点路段和路口的重点时段,开展执法行动,或者劝导在斑马线上闯红灯的行人要文明过斑马线。“如果开头没做好,今后很容易又会陷入‘法规摆在那,但执行不了’的尴尬境地。”(记者陈小斌)

下一步将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

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中规定,如果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为,将被罚款100元。

《修正案》已开始实行4天,昨天,记者从厦门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因为种种原因,截至昨天17点,厦门还未开出此类违法行为的“第一单”。同时也明确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确保斑马线安全和交通有序。

据介绍,根据《修正案》,行人发生该违法行为被查后,将由交警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可现场或到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在15天内未缴纳罚款,按每天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最多不超过原罚款金额;当事人被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将不能办理任何机动车驾驶证有关业务;当事人现场拒不提供其身份信息,执法民警可依据相关法规将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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