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 构成集资诈骗罪抽逃出资罪,数罪并罚被判无期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宝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不顾自身偿债能力,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给被害人造成4亿余元的巨额经济损失;被告人的行为均严重危害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李宝华还违反法律规定,抽逃对企业出资的70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抽逃出资罪。 法院一审判决,李宝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4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还责令被告人李宝华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看看这些“富婆”】 赖月香:诈骗3亿多元被判无期 来自福建农村的赖月香1977年10月出生,曾是厦门三明商会副会长。2011年时,赖月香携款潜逃。她通过由其控制的厦门市至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厦门市融源理财投资有限公司,向他人大量短期借款,有些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年利率甚至高达83%,产生大量债务无法清偿。去年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赖月香犯诈骗罪,诈骗金额3亿多元,判处无期徒刑。 郭闽英:卖“空中楼阁”骗1亿元 开发商郭闽英,以出售本不存在的“空中楼阁”为由,卷走上亿元钱款后跑路。郭闽英与厦门聚畅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风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向他人大量高息融资,再转手放高利贷,谋取利差。由于郭闽英无法及时收回借款,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向上家偿还借款。据统计,涉及郭闽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9件,金额约1亿元。 王文苓:骗走4.8亿元判死缓 王文苓曾是叱咤风云的女老板,投资项目花样百出,两三年间就吸金4亿元。然而,她的投资皆是谎言。早在1998年,王文苓就曾因诈骗罪而锒铛入狱,2005年刑满释放。然而短短三年内,她就摇身一变成了女老板,成立了多家企业,并借此虚构投资盈利项目,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经查,王文苓向257名被害人骗取且无法归还的投资款达4.8亿余元。前年12月,市中级法院对这起集资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文苓死刑,缓期2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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