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揭秘 “亿万富婆”吸金四招 招数1 创办多家企业,让人眼花缭乱 李宝华连续创办了多家大企业,涉足多个行业,让集资者看得眼花缭乱,以为她资金雄厚。 等到案发前,债主们察觉到“苗头”不对,直奔“富婆会所”和台球俱乐部等处,希望能减少损失,结果却发现,李宝华已将上述资产全部抵卖他人。 招数2 高利诱惑借款,骗取巨额资金 由于缺乏自有资金,从2006年初开始,被告人李宝华即以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以投资、合作、资金周转等名义,向多人借款,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经查,李宝华等人与厦门明大置业公司,向他人大量短期借款,借款合同中约定高额利息,有些借款合同的年利率高达182%。 李宝华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还继续大量借贷,最终无力还款,害人害己。 招数3 雇人假扮“富豪私生子” 昨日,与李宝华一同被判刑的还有其同伙凌如发。 经查,凌如发原本是香港物业中介,2008年,李宝华以每月2万元的报酬聘请凌如发到明大集团担任董事,并对外谎称凌如发系“香港富豪李嘉诚的私生子”,还是香港远东集团的董事与股东,并与明大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多个项目。 对于“李嘉诚私生子”这一说法,不少人都信了。于是,在这名“富豪私生子”的担保下,李宝华借钱更容易了。 法院查明,凌如发为获取非法报酬,配合李宝华向集资对象作虚假说明,帮助李宝华以诈骗方法进行集资活动。经认定,凌如发在明知李宝华未能按期归还集资款项且其自身不具担保能力的情况下,为李向他人集资提供担保,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1.5亿余元。 招数4 买豪宅买豪车,伪造富婆假象 被告人李宝华将部分集资款项用于购买厦门的豪宅别墅和豪华汽车、游艇及珠宝首饰,给社会公众造成实力雄厚的假象。 另外,李宝华还谎称自己投资的项目盈利巨大,与香港远东集团合作开发丹麦的油田前景远大等,向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骗取社会公众的信任,进行非法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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