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陈冬)新修正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厦门“史上最严交规”的《规定》,针对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突出“交通陋习”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
较之旧规,新规有哪些变化?对驾驶员和行人将会产生哪些影响?昨日,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陈灿煌、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本年,分别对新修正的交规作了进一步解读。
“新规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就是为了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文明出行。”陈灿煌指出,当然,光有“堵”不行,还要有“疏”,要着力改善停车需求,加大公共交通的供给,切实破解停车难与乱停车的问题。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将新规执行到位。
李本年说,此次修改,厦门在特区立法权的权限内,创新了“理顺管理体制”、“出警时间、“网络预约出租车”等规定和制度,并对处罚种类进行细化,提高处罚力度。
【新规解读】
1、驾驶员违规要多掏钱
过去,厦门对违法停车一律处以100元罚款。新规则根据不同情形,加大处罚幅度,普遍提高了一倍以上。
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处以200元罚款;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400元罚款;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500元罚款;而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等严重违规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没有停车让行的,处以300元罚款;对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进入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若一年内有此类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新规还加重了岛内摩托车违法上路、违法占道施工、噪音扰民、渣土车超载、“黑车”整治等行为的处罚标准。
2、理顺体制改善服务
过去,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交通隔离护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多头管”的局面,新规规定,交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统一交由市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维护。
新规还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提前3个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及时申请年检、换证;建设和完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让市民可以足不出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同时明确规定接到交通事故和拥堵的报警后5分钟内出警,岛内不超过15分钟、岛外不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没有按时到达的,将被追责。此外,新规还鼓励推进智能交通建设、规范互联网预约出租车等。
3、行人违反交规也要被罚
明起,如果行人有闯红灯通行,在机动车道内兜售、发送物品,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将被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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