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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 境外旅客在福建购物可离境退税

2015-12-30 11:25:58林芹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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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3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继北京、上海之后,福建成为全国第二批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省市。来自省旅游局的昨日消息,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并确定了首批28家退税商店。退税商店名单可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www.fj-n-tax.gov.cn)、厦门市国家税务局(www. xm-n-tax.gov.cn)官方网站查询。

所谓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福建的退税新政实施之后,退税对象为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他们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可对其在首批28家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

符合退税条件的商品,购买者可以在代理机构和退税服务点办理退税。其中,厦门可在厦门五通码头厦门银行服务点、高崎机场兴业银行服务点办理。此外,福州长乐机场、泉州晋江机场和平潭澳前码头的兴业银行服务点也都可办理退税手续。

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福建落地,一方面有利于福建本土商品、本土品牌“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带动商业、旅游业等关联产业发展,提高福建旅游业的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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