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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货车没年检撞人后保险拒赔 法院判车主担责

2015-12-25 08:56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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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陶小莫/图)只因车辆没及时年检,车主多损失了近百万元。货车撞死一自行车骑手后,车主申请保险赔偿,却遭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拒赔,车主也不愿赔,受害者家属无奈之下,只好告上法庭。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因车辆未及时年检,保险公司无须赔偿商业险,赔偿责任由车主承担。

悲剧:货车下坡滑行 撞死自行车骑手

被货车撞上的张先生死时44岁,他是家里最重要的“经济支柱”,悲剧发生前,年迈的父母和妻儿主要靠他的收入过活。

这场悲剧发生于去年6月18日,当天上午10时许,潘司机驾驶一辆厦门牌照的重型货车要去做保养。途中,在一个下坡处,潘司机就让货车空挡滑行。

当时,货车下坡开得很快,超速行驶到长岸路殿前村路口右转弯时,车头正面与对向直行的一辆无牌自行车发生碰撞。这一撞,造成自行车骑手张先生当场死亡,两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潘司机驾驶未参加年检的重型货车下坡时空挡滑行,而且在右转弯时超速行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撞的张先生无责任。

争议:肇事车没年检 赔偿金谁承担?

事后,潘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案被警方立案。不过,由于肇事货车没有及时年检,导致死者张先生的家属索赔时困难重重。

据了解,肇事司机潘某是厦门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物流公司之前曾为肇事车辆投保了10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但是,事故发生时肇事车却没有按规定年检。而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保险机动车没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无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由于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存在争议,针对赔偿责任如何分配看法不一,死者家属没能拿到赔偿金。无奈之下,家属只好起诉到法院,将潘司机、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都告上法庭,索赔100多万元。

判决:物流公司承担责任,赔偿96万多元

“肇事货车没有年检,所以我们不能赔偿商业险,只能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法庭之上,被告保险公司答辩说,肇事货车仅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所以,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限额的11万元内承担赔偿责任。

而被告潘司机则答辩说,自己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即使死者家属主张赔偿,也不应该找他一个打工的索赔。

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肇事货车未及时年检,所以根据保险条款约定,保险公司无须赔偿承担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责任,车主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要求,保险公司只须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支付11万元赔偿金;而其余的赔偿责任96万多元由物流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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