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 文/图)先纵火烧毁黄则和厂房,造成8个液化气瓶爆炸;后跑到656路公交车上点火自燃,烧伤多名乘客;接着又持刀在公共厕所连捅两人,造成二人受伤…… 一天之内,他一人连续实施三起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造成许多市民恐慌。昨天,这名疯狂报复的男子在厦门中院受到审判,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由于案情重大,社会危害性大,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昨天,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代院长王成全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这起广受关注的案件并当庭作出审判。 庭审 几度落泪,多次忏悔 昨天上午9点整,审判长王成全敲响法槌,案件正式开庭,53岁的被告人蔡某岭被押上了被告席。 旁听席上,坐了100多人,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社区群众代表,也有人民陪审员代表,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名媒体记者。 庭审之初,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经查,被告人蔡某岭原本是厦门市黄则和食品有限公司同安分公司员工。今年1月14日,他因偷窃公司的面包等财物被开除。次日,他开始疯狂报复,三次危害公共安全。 究竟是何原因,竟要在一天之内连续实施三起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昨天,被告人蔡某岭打起了悲情牌,他先是多次忏悔,然后又说自己事出有因。“当天我给老板打电话,求他别开除我,电话被挂了。我自己去找工作,找不到,找了好几家单位,都不要我,要回老家又没有钱。”蔡某岭说到这里,就当场在法庭上哭了。 这时,审判长两次劝止他,让他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才停止哭泣,继续答辩。 蔡某岭说,自己是因为被开除后,越想越生气,因此想到泄愤报复。导报记者发现,在庭审过程中,蔡某岭至少两次哭泣落泪,多次表示悔意,并向被害人致歉。“我有罪!我后悔!我现在非常后悔!但是现在后悔已经太晚了!”蔡某岭还向法官忏悔说,他确实错了,不该在公交车上点火烧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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