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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假装高富帅骗色又劫财 开高额包养费忽悠女子

2015-12-23 10:15  汪长福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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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某带女子吃饭被监控拍下。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汪长福 通讯员 刘元雄 洪亚明)27岁,相貌堂堂,打扮得体,男子施某自称在厦门搞工程,家境富裕,而且还单身。施某喜欢通过微信认识女性,若女子对自己有好感,便主动开出每月三四万元的包养费。

19岁,大学毕业,长相甜美,女子小林被微信里的这个“高富帅”给蒙蔽了,施某许诺每个月给她4万元包养费,小林竟然信以为真,见面当天两人就发生了性关系。结果,施某带小林吃夜宵时,趁她上洗手间之际,将她的挎包、现金和手机偷走。

12月21日晚,何厝边防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施某抓获。施某手机里还有数十张年轻女子的照片,目前报案的只有小林和另一名女子小刘,警方正进一步调查。

男子自称很有钱

两女子被骗色劫财

施某是厦门人,住在高林,虽然家庭经济条件很一般,而且也没有工作,但是他的确长得很帅,又懂得装扮自己,嘴巴很甜,受到不少女孩子喜欢。

“看起来一表人才,还很会吹牛。”民警说,未婚的施某很喜欢通过手机里的微信软件,去搜索“附近的人”,专门添加年轻的女性为好友,“加了女孩子微信以后,就告诉人家说他是搞工程的,家里很有钱,做他女朋友的话,每个月还有三四万元的零花钱”。

今年12月初,施某在微信上认识了漳州女孩小林和江西女孩小刘。19岁的小林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25岁的小刘在厦门一家美发店上班。两位年轻貌美的女子经过微信聊天后,都对施某产生了好感。

民警介绍,12月5日、12月11日,施某采用相同的手段,分别对小林和小刘进行骗色骗财。施某分别约她们在岛内见面,然后许诺给小林每月4万元包养费,给小刘每月3万元包养费。见女生没有拒绝,施某就将她们带到高林的住处,发生性关系。事后,施某又分别约她们到何厝的一家大排档吃宵夜,趁她们上卫生间的时候,将她们的挎包、现金和手机偷走。

小林和小刘先后到何厝边防派出所报案,她们被盗4000余元和3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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